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与使用管理办法

2020-03-27      】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推动研究所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大型仪器设备主要包括单价在 2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公用性强、单价在5万元以上,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研仪器设备。

  三、本办法所称的开放共享,是指研究所将大型仪器设备向研究所内所有项目组和社会团体开放,为研究所内科研人员和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以及个人等提供各类分析测试等共享服务的行为。

  四、研究所所有符合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都应对社会开放共享。

  第二章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管理

  一、研究所所有符合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均应上线“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和“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向研究所所有项目组和社会开放。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负责将参与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在共享管理平台上公布,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的种类、型号、应用范围(功能)、存放地点、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为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介和网上预约等服务。

  二、研究所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全部由技术中心统一管理,实行“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和“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网上预约使用。

  三、用户使用研究所大型仪器设备须提前在“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和“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上提出预约申请,并说明所做实验的特殊要求和条件等,以保证仪器设备按时提供测试服务。预约被确认后,申请人应按时测样,技术中心为用户提供机时和服务保障。为所外用户提供共享服务时,技术中心代表研究所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事项。

  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实行有偿非盈利使用原则,所有用户共享使用设备均按照《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设备共享使用管理与收费标准》(科亚农发技字[2019]10号)进行收费,所有费用交所财务统一管理。

  五、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机时和共享机时是科研设备考核与评估的重要指标,将会作为研究所申请购置新设备的重要参考依据,严禁将大型仪器设备闲置或独占而不共享。

  第三章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大型仪器设备全部由技术中心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预约使用,各用户享有平等的使用权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仪器管理制度,及时制定出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建立相应的仪器分析方法。做好网上仪器预约审核、日志提交、使用登记等。

  二、新用户登录共享网需要在相应网站注册

  1.“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注册程序为:在研究所网站上下载“用户注册申请表”。所内用户注册,填写《仪器共享管理系统用户注册申请表》;所外单位用户(主要指联合培养学生、临时工)填写《所外单位用户注册申请表》。用户提交《申请表》到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根据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提供的在册或备案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用户需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并参加实验室安全测试。测试通过后,技术中心为用户开通账号,用户根据约定的工作期限和付费项目负责人的审批单设定使用设备种类和使用期限。

  2.“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注册程序为:登陆“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网站,在首页进入“用户中心”根据提示进行注册。

  三、用户须使用本人账号预约仪器,严禁使用他人账号预约仪器,一经发现,将暂停使用者和借用者在“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上的预约资格,使用者和借用者需重新学习实验室规章制度,经技术中心审核后才可再次开通权限,预约使用仪器。“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注册账户则停止服务,需重新以本人账户预约,经合同评审后提供相应的服务。

  四、用户应根据账户卡(门禁卡)拟绑定的设备种类提前与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做好上机准备。需要进行上机培训的仪器必须经过管理人员培训,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开通权限使用仪器。使用时刷卡上机,实验结束后刷卡下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所有仪器均配有使用记录本,使用后必须据实记录,否则限制使用。

  六、如果发现仪器设备异常,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互相推诿或私自拆修。仪器管理人员应负责及时联系维修,直至恢复正常,不得放置不管,以致影响工作。

  七、所有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擅自外借。如需外借,按照《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科亚农发财字[2019]2号)执行。

  八、因失职而造成仪器设备及其附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酌情赔偿。

  九、为及时了解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技术中心每月统计入网仪器使用机时、测试项目数、收费情况、故障及维修情况等,定期公布。

  十、仪器保管部门应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情况。

  第四章 附则

  本办法由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科亚农发技字〔2017〕21号)同时废止。所内制度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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