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
    2013-07-24          字体大小[]

      1、博士后经费是用于博士后日常生活和日常公用的专项经费。由博士后科研工作业务费、博士后日常生活费等构成。经费来源由国家(省)、院、所和我所招收博士后学科组四方共同资助。

      2、国家(省)、中科院下拨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由我所统一管理,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按国家博管办规定的使用范围执行,并符合我所财务相关规定。

      3、博士后职务工资、薪级工资和岗位津贴由国家(省)、院资助经费和所经费支付。博士后科研工作业务费、生活津补贴和绩效津贴由我所招收博士后学科组支付。

      4、根据国家博管办的相关规定,对国家下拨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综合办(人事处)可以提取不高于博士后日常经费总额的3%,作为博士后管理工作经费。

    打印】【关闭

    Copyright©2004-2020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644号 邮政编码:410125
    办公电话:0731-84615204 图文传真:0731-84612685
    湘ICP备05003681号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8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