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霾”伏四起,何去何从?

2017-06-08 徐慧芳      】

  虚无缥缈,烟雾缭绕,仿佛人间仙境,实则十面“霾”伏,“雾霾”这个老生常谈的热点话题,历经许久确未能如愿解决,让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中而无法自拔。

  雾霾是什么?很多人对它有一种错误的认识,以为它就是“雾”的一种称呼,其实不然,“雾”和“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雾”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是由大量在近地面空气中悬浮的微细水滴或冰晶凝结而成的。从气象学上讲,如果我们无法看到1千米以外的目标物,那么这种天气现象就称为“雾”。

  而“霾”就不那么简单了,它杀伤力强,俗话说的“灰霾”、“烟霞”就是它。它是由大量极微细的干性尘粒,烟粒等均匀的悬浮于空中,使空气浑浊,当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相对湿度小于80%时,导致视野模糊,能见度恶化。

   
  “雾”和“霾”两个本不相干的兄弟聚到了一起,就形成了所谓的雾霾天气,雾霾天气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是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含量超标的笼统表述,尤其是PM2.5(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PM2.5对雾霾天气的形成有促进作用,雾霾天气又能进一步加剧PM2.5的积聚。随着空气质量的恶化,阴霾天气现象出现增多,危害加重。中国不少地区把阴霾天气现象并入雾一起作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

  有报告显示,2013年1月雾霾多次笼罩中国的30多个省市。在全国最大的的500个城市中,仅仅五天能看到蓝天的还不到1%的城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空气质量标准[1],与此同时,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十大城市,中国稳坐半壁江山。由此可见雾霾对大气造成空前的破坏,非常之可怕。面对雾霾的步步紧逼,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雾霾是怎么出现的?对人类的危害严重到什么程度?我们该怎么去制止并改善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俗话说治病治根,我们必须清楚了解,认真思考,寻找问题的根源,才可以对症下药。

  早些年在国外,由重化工业和汽车尾气排放导致的美国光化学烟雾事件以及主要由燃煤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重金属等污染物积聚引起的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是上世纪中叶发达国家严重污染的两个典型。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没有避免这个问题,一方面,我国燃煤和重化工业造成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位居世界第一,烟尘、粉尘排放量均远超出承载能力。冬季取暖北方大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机动车快速增长,每年机动车增加的绝对量和增长速度都位居全球第一,它所排放的污染物已经占到空气污染物的四分之一[2]

   
  种种数据表明我国雾霾已经到了危险边缘界,我们的生存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雾霾现象作为一种灾害性的天气预警预报,首先是会对人的身体及心理健康造成危害。因为雾霾天气的主要成分是细微颗粒物,例如人为污染排放的浮尘、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硫、有机氧化物、臭氧等,这些细微颗粒物能直接进入人体呼吸道和肺叶,长期沉积会引起各种病症甚至还会诱发肺癌。有关专家曾提出“阴霾天气比香烟更易致癌”除了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之外,雾霾天气也会对人的心理健康带来危害,天气灰蒙蒙的,压的人透不过气来容易使人精神抑郁,产生悲观情绪,遇事急躁甚至容易失控。

  此时此刻,面对这样的情形你是不是已经难以想象雾霾为何对人有如此大的危害了,可是雾霾除了危害人以外,它也是我国粮食大幅度减产及交通事故飙升的罪魁祸首[3],也是“死亡之神”酸雨的召唤者。

   
   雾霾如此危害人类,我们早就应该全民皆兵,一起同雾霾作战到底。我们在以优化完善后的政府为中心,共同治理,树立全民忧患意识、生态文明意识。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雾霾的预测预告,及时地向民众预报,提醒市民做好防护,促进各部门的联合行动。防止雾霾,减排是硬道理,应着重从控制燃煤污染和机动车污染两方面入手,作为企业,更不可以自私自利,唯利是图,应在保证生存环境的基础上寻找平衡点,随时调节产业结构,尽量使用清洁无污染、可再生能源。同时,作为个人,我们可以购买低排放车辆或者电动车代步,只有同心协力,共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既要持续稳步推进工业、经济的发展,也要维护好绿色生态,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两不误。

  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完全可以从别人走过的路吸取经验,成就自己,美国英国的经验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加强城市绿化就是当时他们治理大气污染相当有效手段之一,栽植防护林、路旁树木、农作物以及居民区和公园内的各种植物,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吸收雾霾天气中的超细微尘,起到“防范大于治疗”的效果,近些年,国家大力支持退耕还林政策为战退雾霾做了很大贡献。

  “霾伏”虽四起,但不可怕,防霾治霾冲出霾圈任重而道远,相信共同努力后的明天,我们将不会处于现在的“何去何从”茫然,而是踏出属于自己一片蓝天白云。

  1.张人禾,李强,张若楠. 2013年1月中国东部持续性强雾霾天气产生的气象条件分析[J]. 中国科学:地球科学,2014,(01):27-36.

  2.薛佳平,田伟利,张清宇. 杭州市机动车NO_x排放清单的建立及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J]. 环境科学研究,2010,(05):613-618.

  3.袁芷晨. 雾霾天气的成因、危害及防治措施[J]. 科技风,2014,(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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