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的通知

2023-09-14      】

各位同学:

  根据国科大和研究所相关管理规定,现就2023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布置如下:

  一、请按“研究生开题报告实施办法”、 “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见研究所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培养管理 ——规章制度 —— 管理规定 )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工作。

  注意:

  1.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公开招考博士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硕博连读生原则上应与同级博士生在相同时间段内进行开题报告;如硕博期间课题相同,则不需重新开题。直博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除有保密要求外,开题报告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

  3. 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学年上半学期初进行,即安排在每年的9月上中旬进行。因实验进度等原因,中期考核可适当延期,但必须在毕业前半年完成。

  4. 预毕业生若没有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或是实际已开展但教育平台未提交信息,都将影响学位申报,(附表为截至目前教育平台开题中期未按时完成的预警名单)。

  二、请各研究方向严格按考核办法组织报告会并作出考核结论。优秀的比例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1/3以内。

  三、基本流程及时间节点:

  1.9月28日前:请各研究方向自行组织开展2023年度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建议根据实验进度情况,结合博士后开题、中期、出站或研究生年度考核进行研究生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

  2.10月7日前:研究生在考核结束后登录国科大教育平台(https://sep.ucas.ac.cn/)完成网上信息填报,上传开题、中期考核报告及扫描上传专家签名页,并提醒导师审核;

  3.10月9日前:导师登录系统完成审核,报告自动转入研究生部审核;

  4.10月10日前:各研究方向秘书维护研究生开题或中期考核过程信息;

  5.10月13日前:研究生部审核考核信息后,通过者自动获取学分。

  6.10月15日前:研究生自行关注系统并下载打印已经获取学分的《开题报告登记表》、《开题报告》全文或《中期考核登记表》、《中期考核报告》全文一式一份,签字手续完备后交至研究生部。注意:打印前请调整表格样式,请勿出现段表。表格样式模版详见研究生部官网-培养管理-规章制度-下载中心栏目(以系统导出为准)。

  四、其他

  1.因10月份即将评选的学业奖学金与开题及中期考核关联,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以便顺利评选该奖学金;

  2.个别非预警名单中的学生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若由于实验进度等原因未能在此通知规定时间进行的,须向研究生部提交导师签字的说明,由研究生部报国科大备案;

  3.预警名单中的学生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必须在此通知节点前完成,以免影响毕业申请学位。

  具体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向文扬、叶冬煦咨询(84619761、84619762)。

  所研究生部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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